商洛学院信息公开制度
W一?span style="font: 7pt 'Times New Roman'"> ??/span>
W一?/span> Z障我校师生员工和C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Q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l济C会zd的服务作用,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LQ强化民ȝ理和民主监督Q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Q根据《中华h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高{学校信息公开办法》,l合我校工作实际Q制定本制度?/span>
W二?/span> 本制度所U的信息Q是指商z学院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C会公共服务q程中生、制作、获取的Q以一定Ş式记录、保存的信息Q所UC息公开是指商洛学院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按照一定的E序Q将信息及时、准地向学校师生员工和C会公众公布?/span>
W三?/span>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单位?/span>
W四?/span> 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原则Q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公开形式Q改q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span>
W五?/span> 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安全、科技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个h隐私。信息公开前,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Ҏ(gu)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span>
W六?/span> 学校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Q应按照规定E序履行审批手箋Q未l批准不得公开?/span>
W七?/span> 学校各单位发现媄响或者可能媄响学校稳定、社会稳定、扰q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Q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信息予以澄清ƈ报领导小l备案?/span>
W二?span lang="EN-US">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W八?/span>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Q组长由校长担QQ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干部h事处、监察处、宣传统战部、工会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l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Q监督检查办公室讑֜监察处?/span>
W九(ji)?/span>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Q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兛_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Q研I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Q组l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span>
W十?/span> 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职责是:
Q一Q组l编制学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q度报告Q?/span>
Q二Q指对{协调、推q、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公开学校信息Q?/span>
Q三Q在学校|站和维护学校信息公开专栏Q?/span>
Q四Q设立信息公开意见,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Qƈ提出改进意见Q?/span>
Q五Q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复除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l织向学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甌Q?/span>
Q六Q协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Q七Q承担与学校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span>
W十一?/span> 监督查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q行监督查,监督查的事项范围主要包括Q?/span>
Q一Q受理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D报;
Q二Q查处违反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行为?/span>
W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Q各单位主要负责Zؓ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Q人,对与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要素负责Qƈ定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l、实施。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具体职责是Q?/span>
Q一Q依法公开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学校信息;
Q二Q管理、维护、更新本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公开的学校信息;
Q三Q对本单位拟公开的学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Q四Q编制本单位信息公开条目Q撰写信息公开工作q度ȝQ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Q五Q受理、答复师生提出的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甌Q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答复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l织向学校提出的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甌Q?/span>
Q六Q如公开的信息涉及校内其他单位,应当q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一_
Q七Q承担与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span>
校内各单位应当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的统一l织部v下,U极配合信息公开办公室完成与本部门信息公开相关的各工作。如遇h员调_应当及时调整后的h员名单报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span>
W三?span lang="EN-US">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W十三条 学校信息分ؓd公开、依甌公开和不
予公开三种属性。校内各单位应在信息产生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难以定公开属性的Q应报请领导组审定?/span>
W十四条 学校应当d公开以下信息Q?/span>
Q一Q学校名U、办学地炏V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ơ、办学规模,内部理体制、机构设|、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Q?/span>
Q二Q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Q?/span>
Q三Q学校发展规划和q度工作计划{;
Q四Q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甌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g服务情况{;
Q五Q学U与专业讄Q重点学U徏设情况,评与教学计划,实验室、A器设备配|与图书藏量Q教学与U研成果评选,国家l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Q?/span>
Q六Q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理规定{;
Q七Q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h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U,岗位讄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
Q八Q收费的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Q?/span>
Q九(ji)Q胦务、资产管理制度,q度l费预算决算Ҏ(gu)Q受捐赠财的用与理情况QA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讑֤采购和重大基建工E的招投标;
Q十Q自然灾害等H发事g的应急处理预案、处|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Q十一Q对外交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Q外c教师与留学生的理制度Q?/span>
Q十二)其他涉及本校师生员工切n利益的或需要本校师生员工广泛知晓的Q?/span>
Q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V?span lang="EN-US">
Q十四)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附Ӟ《商z学院信息公开目录》?/span>
W十五条 学校师生员工Q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l织Q以下简U申请hQ可以根据自w学习、科研、生产、生zȝҎ(gu)需要,向学校申误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信息?/span>
W十六条 学校以下信息不予公开Q?/span>
Q一Q涉及国家秘密的Q?span lang="EN-US">
Q二Q涉及商业秘密及个h隐私的;
Q三Q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E中的不定
性信息;
Q四Q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Q五Q领导小l认定不予公开的信息?/span>
W四?d公开信息的方式和E序
W十七条 学校d公开信息Q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
下一U或几种方式q行Q?/span>
(一) 学校官网及信息拥有网站;
(? 学校校报、年鉴、会议纪要、简报、公报等Q?/span>
(? 学校新闻发布会及相关会议Q?/span>
(? q播、电(sh)视、报刊、杂志、网l等新闻媒体Q?/span>
(? 公告栏、电(sh)子显C屏{;
(? 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制度汇~等Q?/span>
(? 教代会、学生会、咨询会、听证会{会议;
(? 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Ş式?/span>
校内各单位如需采用该款W(三)Q四Q项方式公开本单位信息,应事先获得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批准?/span>
W十八条 d公开信息Q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Q?/span>
Q一Q经常性工作中需要定期公开的信息,学校授权信息拥有单位审核公开Q?/span>
Q二Q可能涉密的信息׃息拥有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定公开属性,可以公开的由信息拥有单位公开Q不能公开的不予公开?/span>
W十?ji)? 凡属d公开的信息,信息拥有单位应当在该信息形成?span lang="EN-US">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Ҏ(gu)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应当报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Q从其规定?/span>
公开内容发生变更的,信息拥有单位应自变更之日?span lang="EN-US">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ƈ向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明?span lang="EN-US">
W五?span lang="EN-US">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与E序
W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l织依照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向学校甌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Q包括信函和数据甉|形式Q申误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可以当面口头提出Q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公开甌?/span>
信息公开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Q?span lang="EN-US">
Q一Q申请h的姓名或者名U及联系方式Q?/span>
Q二Q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描述Q?/span>
Q三Q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形式要求Q?/span>
Q四Q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目的和用途?/span>
W二十一? 学校师生提出信息公开甌的,应当向校内有兛_位提出申Pq要求作出答复。校内有兛_位受理信息公开甌后无法答复的Q可以报请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审定?/span>
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l织提出信息公开甌的,应当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诗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校内有兛_位限期提出具体反馈意见,׃息公开办公室统一?/span>甌Z出答复?/span>
W二十二?/span>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校内有关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内Q对甌获取学校信息的申请hҎ(gu)下列情况作出{复Q?/span>
Q一Q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的,应当告知甌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Q?span lang="EN-US">
Q二Q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h提供其所需的信息;
Q三Q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制作完成的Q告知申请h公开的时间和查询方式Q?/span>
Q四Q属于依甌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甌人相关的信息Q本l则有特别规定的除外Q?span lang="EN-US">
Q五Q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甌Z予公开q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Q六Q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Q应当告知申请h。对能够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甌单位的名U及联系方式Q?/span>
Q七Q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甌人ƈ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Q?/span>
Q八Q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甌Z出更攏V补充;甌人逾期未补正的Q视为放弃本ơ申P
Q九(ji)Q同一甌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Q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校内有兛_位已l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甌人,不再重复处理Q?/span>
Q十Q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复?/span>
W二十三?/span> 甌人向学校甌公开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w䆾证g或者证明文Ӟ学校有权?yu)相兌明文件复印留存?span lang="EN-US">
甌人有证据证明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校内有兛_位提供的与自w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的Q有权要求提供信息的部门予以更正Q该部门认ؓ学校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单位处理Qƈ告知甌人?/span>
W二十四?/span>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兌能部门认为申请h甌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U,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W三方的意见Q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予公开。但是,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兌能部门认Z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Qƈ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以书面方式通知W三斏V?/span>
W二十五?/span>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校内相兛_位收C息公开甌Q能够当场答复的Q应该当Z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Q应当自收到甌之日?span lang="EN-US">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廉{复期限的,应当l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h同意Qƈ告知甌人,廉{复的期限最长不过15个工作日?/span>
W二十六?/span>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校内各单位依甌公开学校信息Q应按照甌求的形式提供Q无法按照申请h要求的Ş式提供的Q可以通过安排甌人查阅相兌料、提供复制g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span>
W二十七?/span>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校内各单位依甌公开学校信息Q除收取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陕西省h(hun)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Ҏ(gu)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当U_学校财务理?span lang="EN-US">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校内各单位不得通过其他l织、个Z有偿方式提供信息?/span>
W六?span lang="EN-US"> 监督与保?/span>
W二十八?/span> 商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考核U_校内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Qƈ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评h(hun)各单位及光导干部年度工作业l的一w要指标?/span>
W二十九(ji)?/span> 学校监察处和工会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的组l工作?/span>
W三十条 每年11?span lang="EN-US">30日之前完成上一q度信息公开q度报告Qƈ按照规定旉报送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上U主部门?/span>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q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Q?/span>
Q一Q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Q二Q学校依甌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Q三Q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Q?/span>
Q四Q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Q?/span>
Q五Q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span>
W三十一?/span> 校内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Q了解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IӞU极整改?/span>
W三十二?/span> 校内各单位如q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本l则规定、有下列情Ş之一的,׃息公开监督查办公室查实后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责oҎ(gu)Q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Q对直接负责的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Q人员依据有关规定l予处分Q构成犯|的Q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I刑事责任:
Q一Q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Q二Q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宏V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Q?/span>
Q三Q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Q?/span>
Q四Q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Q?/span>
Q五Q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Q?/span>
Q六Q通过其他l织、个Z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Q七Q违反有x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行ؓ的?/span>
如上q行ZR宛_事h合法权益Q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仅R?/span>
W三十三?/span> 学校应当信息公开工作所需l费U_q度预算Qؓ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l费保障?/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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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三十四?/span>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h行。《商z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W三十五?/b> 本办法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解释?a name="_GoBack">